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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获批成为船籍港推进对台交流

2013年11月13日 08:09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记者12日从福建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中国海事局已正式批复同意增设平潭为船籍港,登记管辖范围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内航运公司船舶。

  船舶需要登记注册、取得合法资质才能航行,船籍港的设立是船舶登记注册的基础条件。据福建海事局新闻发言人陈建安介绍,平潭设立船籍港后,平潭综合实验区内航运公司的船舶可以以平潭为船籍港独立进行登记注册,经批准入籍的陆资方便旗特案免税船舶可在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等方面享受保税优惠。

  陈建安表示,设立平潭为独立船籍港,为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对台交流合作进一步奠定基础。平潭船籍港设立以后,以平潭综合实验区为船籍港的船舶将能争取更多的优惠政策,平潭综合实验区对台交流合作的区位优势将更加凸显。(记者李慧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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