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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事局向首批27名台湾船员签发适任证书

2013年11月06日 08:00 来源:中新社 字号:       转发 打印

福建海事局向首批27名台湾船员签发适任证书

  11月5日,获得大陆海事部门签发的《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的船员在合影留念。中新社发 张斌 摄

  5日下午,27名台湾船员在厦门集美大学领取了由福建海事局签发的《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这是大陆海事部门首次向台湾船员颁发符合国际海事组织最新公约要求的海船船员适任证书。

  此前,根据大陆中国海事局授权,福建海事局、集美大学于10月31日到11月5日举办了首期台湾船员适任培训。

  当日获得证书的台湾船员苏唯伊称赞此次大陆方面在课程中不但安排了理论学习,还借助集美大学航海学院先进的培训措施,令台湾船员有很多实操培训,对他们帮助很大。苏唯伊说,获得大陆海事部门的证书后,对台湾船员未来就业“会有很大方便”。

  据了解,国际海事公约缔约国之间相互享有优惠便利待遇。因此,如果持有缔约国大陆海事部门颁发的船员适任证书,将更方便、更顺畅、更容易在世界“走船”或找工作,并得到相应的船员权益保障。

  为帮助台湾地区船员享受缔约国间优惠便利待遇,根据台湾地区船员持证需求,大陆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专门于2013年9月18日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调整船员培训考试发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同意福建海事局受理台湾地区船员证书换发与符合马尼拉修正案要求的证书发放及培训管理工作。

  福建海事局副局长陈传全对记者表示,培训可以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两岸间海上安全与搜救合作机制的成果。(陈悦 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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