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两岸  >   正文

海峡两岸首次保险监管合作会议在台北举行

2013年10月18日 07:53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两岸首次保险监管合作会议17日在台北举行,由大陆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项俊波与台湾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曾铭宗共同主持。根据共识,双方机构主要负责人未来将举行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年一次,由双方轮流在两岸主办。

  今年以来,两岸金融监管领域的互动引人注目。先是1月底,大陆证券及期货监管机构负责人来台,与台湾金融监管机构负责人共同主持首次两岸证券及期货监管合作会议。其后在4月初,大陆银行业监管机构负责人来台,与台湾金融监管机构负责人共同出席第三次两岸银行业监管磋商会议。

  在17日举行的两岸首次保险监管合作会议上,项俊波与曾铭宗就在《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和《海峡两岸保险业监督管理合作谅解备忘录》框架下,进一步加强两岸保险监管合作、促进保险机构互设及业务经营、深化保险事务交流等进行了讨论。

  会后记者会上,大陆保险监管机构与台湾金融监管机构有关人士介绍了会议成果。

  在加强两岸保险监管合作方面,两岸保险监管机构于2009年11月签署了《海峡两岸保险业监督管理合作谅解备忘录》,正式确立双方合作机制。其后,双方保持顺畅沟通,进行了有益交流。此次会议上,双方就进一步加强监管合作达成的共识包括:明确了日常联系人员、联系事项、联系方式等;双方机构主要负责人将举行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由双方轮流在两岸主办,业务技术层面互访视实际需要不定期举行;双方原则同意在有关规定许可范围内,经协商同意,采取适当方式进行现场检查。

  在促进保险机构互设及业务经营方面,大陆方面欢迎符合条件的台资保险业机构到大陆设立或参股保险营业机构,对相关申请将根据规定予以积极考虑;对合资寿险公司增资事宜,双方将协调解决;支持符合资格的已在大陆设立营业性机构的台资保险业机构参与上海税收递延养老保险试点项目。台湾方面欢迎符合条件的大陆保险业机构赴台设立代表处或办事处及参股保险业机构;关于取消大陆保险业机构赴台设立代表处或办事处及参股评级要求等,台湾方面已进入修改规定阶段。

  在深化保险事务交流方面,双方提出,在合编保险英汉辞典已有具体成果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推动有关合作;加强两岸保险业业务往来及专业交流,促进两岸保险业在保险理赔服务及损害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合作;加强两岸技术交流,以共同防范保险欺诈和销售误导。此外,双方还就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自然灾害风险、发展相关保险服务等议题交换了意见。

  大陆保险监管机构有关人士在记者会上表示,加强合作是两岸保险业界的共同愿望,两岸首次保险监管合作会议的成功举行适应了当前两岸保险业合作发展的需要,对推动两岸保险业深度合作具有重要意义。相信两岸保险业将在互利共赢基础上不断扩大与深化合作,促进保险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和保险监管不断完善,实现两岸保险业健康稳定发展。

  台湾金融监管机构有关人士表示,两岸首次保险监管合作会议的举行,代表未来两岸保险业务往来发展必将更加紧密,也是两岸关系发展的一项成就。(记者陈键兴 齐湘辉)

 点击更多新闻进入新闻中心 两岸新闻 台湾新闻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