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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将对台湾金融业进一步开放市场 台资保险业者可望在大陆经营交强险业务

2013年06月21日 15:59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两岸两会21日签署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大陆向台湾提出金融服务部门的多项开放承诺。其中在保险业方面,大陆将积极支持符合资格的台湾保险业者经营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对台湾保险业者提出的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积极考虑,并提供便利。

  大陆在银行业方面对台湾的开放承诺包括:

  ——大陆的商业银行从事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时,可以投资符合条件的台湾金融产品;

  ——符合条件的台湾的银行将可以按照现行规定申请在大陆发起设立村镇银行。

  ——台湾的银行在福建省设立的分行可以参照大陆关于申请设立支行的规定提出在福建省设立异地(不同于分行所在城市)支行的申请;

  ——若台湾的银行在大陆设立的法人银行已在福建省设立分行,则该分行可以参照大陆关于申请设立支行的规定提出在福建省设立异地(不同于分行所在城市)支行的申请;

  ——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支持两岸银行业进行相关股权投资合作。

  ——台湾的银行在大陆的营业性机构,经批准经营台资企业人民币业务时,服务对象可包括依规定被认定为视同台湾投资者的第三地投资者在大陆设立的企业。(记者张勇 陈键兴 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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