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签署后,两岸经济产业要进入深层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制定产业标准,创造属于中华民族的世界品牌,并在产业技术、人才交流、股权合作等方面,展开实质合作,以应对全球经济的挑战。
15日,由大陆民间智库“中国经济50人论坛”与台湾《经济日报》共同主办的“第四届两岸经济产业合作大趋势论坛”在台北市举行,与会专家围绕“探索新兴产业发展前景”这一议题献计献策。
大陆在“十二五”规划中提出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生物科技、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业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台湾规划提出的六大新兴产业及四大新兴智能型产业,具有相当高的同质性,合作空间宽广。与会专家认为,两岸产业发展各有优势,台湾研发与创新能力较强,但缺乏品牌及市场支持;大陆市场腹地广大,而且是全球最重要的生产基地,两岸产业若能通力合作,必能整合优势,共同提升两岸产业的竞争力。
“新时期,两岸应更积极思考,在新兴产业发展议题,建构符合共同利益的分工体系,并纳入两岸货品贸易、陆资来台与后续协商的优先合作项目,以水平分工或相互投资,取代‘直接替代的竞争’,避免重复投资与恶性竞争,建构互利双赢的平台。”台湾经济主管部门负责人张加祝说。
近年来,两岸间贸易、商务、旅游与投资活动日益密切。据大陆方面统计,2012年,两岸贸易总额达1689.6亿美元,台湾贸易顺差954亿美元。同时,2012年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总人数达197万人次,呈现快速增长势头。
在两岸经贸交流往来越发热络的背景下,如何整合两岸优势,创造高附加值,提升国际竞争力,营造共同品牌?台湾中华经济研究院院长吴中书认为,当前大陆正加速发展服务业,台商可以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开拓广阔的大陆市场。尤其在大陆人口老龄化日趋明显的形势下,台商可以利用专长,在社会养老服务等领域发掘商机。当然,两岸具有合作基础的产业包括生物科技产业、信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金融服务业、农业等。
大陆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魏杰指出:“未来两岸合作的方向,不光是商业层面,还要升级到股权资本的合作,并走向全方位合作。也就是说,从单纯的产业面、科技合作,一直进军到教育、文化等领域合作,当合作层面越广泛时,越能破除发展障碍。”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陈东琪则从实践层面分析两岸新兴产业合作的具体方式,“以往两岸合作,主要是‘台湾资本+大陆劳力’的模式,未来要整合大陆资本,在股权合作、产业技术投资等方面的合作,形成优势互补,合作双赢的良好局面”。
[ 责任编辑:王怡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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