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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发言人就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签署发表谈话

2013年06月23日 14:47 来源:商务部新闻办公室 字号:       转发 打印

  6月21日,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负责人在上海签署了《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今天就此发表谈话指出,《协议》是继两岸投保协议后签署的又一个ECFA后续单项协议,是两岸积极落实ECFA的成果体现,是对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内涵的又一次丰富和充实。

  沈丹阳指出,《协议》是双方协商团队依据ECFA第四条和GATS第五条,在平等互惠基础上,求同存异、积累共识的结果。它不仅涵盖了WTO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要素,更具有鲜明的两岸特色。《协议》开放水平之高、涵盖面之广,在大陆已签署的类似协议中并不多见,充分体现了大陆对台湾同胞的诚意和善意。未来双方可根据发展需求,持续推进相互开放,不断提升两岸服务业整体水平。

  沈丹阳表示,《协议》的签署,为加快实现两岸服务贸易正常化、促进两岸服务贸易自由化做出了重要的制度性安排,对于扩展两岸服务贸易的广度和深度、提升国际竞争力,深化两岸服务业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扩大两岸民众的受惠面、增进两岸同胞福祉,推进两岸经济迈向一体化、共创两岸经济繁荣具有重要的指标性意义。

  沈丹阳同时表示,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协议》落实工作,确保市场开放承诺切实惠及两岸同胞,最大程度地释放ECFA效益。今后,双方还将依据ECFA规定,继续推动货物贸易、争端解决两个单项协议的商谈进程,逐步完善两岸经济合作机制,促进两岸经济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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