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框架下,通过最高人民法院与台湾地区法务主管部门联络,顺利办结了一起被害人财产返还司法互助案件,向17名台湾居民被害人返还财产共计人民币237万余元(约合新台币1153万余元)。这是2009年两岸签署司法互助协议以来,两岸按照协议第九条确定的罪赃移交司法互助途径办结的首例被害人财产返还案件。
据悉,该案系一起两岸合作共同打击的电信诈骗犯罪案。据初步统计,自2009年6月两岸司法互助协议生效至今年一季度,人民法院办理的涉台文书送达和调查取证司法互助案件已经超过2.5万件,有效保障了两岸人民的相关诉讼权益。(徐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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