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两岸银行业监管磋商会议1日在台北举行,大陆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和台湾“金管会”主委陈裕璋分别率团与会,达成广泛共识。
据大陆银监会对台合作部门负责人范文仲在傍晚举行的记者会上介绍,在进一步深化两岸银行业交流方面,双方本着积极务实的态度,探讨了近期加强合作的重点领域。陆方同意在ECFA框架下积极推进下列开放措施:
——同意两岸签署《关于大陆商业银行从事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开放大陆商业银行机构投资者投资符合条件的台湾地区金融产品。
——支持符合条件的台湾地区的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在大陆发起设立村镇银行。
——大陆方面正在考虑在ECFA框架下,支持台湾的银行在大陆特定区域设立异地支行,即台湾的银行在特定区域设立分行之后,该分行可以申请在该区域内设立异地支行,双方同意,近期将积极研究设立同省异地支行的问题,并支持台湾的银行在该区域优先设立分支机构。
关于银行业机构具体准入事项方面,陆方同意:
——加快受理符合条件的台湾地区银行大陆分行设立同城支行的相关申请。
[ 责任编辑:张晓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