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旅游主管部门29日表示,为扩展邮轮旅游市场,增加大陆游客赴台观光,检附第二段航行邮轮船票或订位确认单,即可1次申请2张入出境许可证。
中央社报道,新规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台湾旅游主管部门负责人谢立功29日表示,希望藉由此一开放措施,拓展陆客赴台旅游多元渠道,提高陆客赴台旅游意愿,同时带动各港口及周边城市商机,达成台湾当局“经济动能推升方案”中,2016年1000万人次境外观光客赴台目标。
报道引述谢立功的话说,目前陆客赴台仍以航空运输为主要渠道,而搭乘邮轮旅游已逐渐在国际间形成潮流,亚洲地区邮轮旅游市场也逐渐升温,台湾四面环海,具有丰富海洋资源与港口密布特色,是当局积极争取客源的优势。
目前陆客来台搭乘邮轮旅游行程,因陆客原持有的单次入出境许可证已于出境时使用完毕,再次入境时将无入出境许可证可用。
因此,新规将允许搭乘邮轮赴台陆客,只要检附第二段航行的邮轮船票或订位确认单,即可1次申请2张入出境许可证,第1张入出境许可证可选择搭乘飞机或游轮入出境,第2张入境时仅限搭乘邮轮使用。
报道称,停留期间将分开计算。如因邮轮故障或自然不可抗力因素致无法搭乘者,得延期使用,便捷申请程序不须两次申办,藉以提升赴台旅游人数。
[ 责任编辑:吴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