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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第八届“中华慈善奖”评选涵盖港澳台及境外

2012年12月26日 07:56 来源:中新社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詹成付25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第八届“中华慈善奖”评选申报涵盖香港、澳门、台湾及境外慈善组织申报评选。

  詹成付说,第八届“中华慈善奖”的基本标准,即最具爱心的捐赠个人及企业,年度捐赠资金较多,且社会影响力大。此外,企业的社会责任相关表现将成为软性衡量指标;对参评的慈善项目会综合考虑实施时间、受益情况、资金规模及社会影响,或具有很强的社会示范性和推广性项目;参评慈善行为楷模的个人或团体,需长期参与或从事慈善工作或志愿服务,事迹特别突出,有良好社会影响,尤其在2012年度有突出的慈善事迹。

  同时,所有奖项还将从影响力、持续性、创新性、适应度和公信力等方面进行评审。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徐建中说,第八届“中华慈善奖”的评选过程分四个类别进行,即最具爱心捐赠个人、最具爱心捐赠企业、最具爱心慈善楷模、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在表彰规模上,评选办公室将从申报名单中初选200个入围个人和单位,最终表彰名额为100个。

  他说,在评选机构上,民政部将邀请相关部委、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专家学者、新闻媒体代表、其他知名人士等作为评委,组建“中华慈善奖”评选委员会。

  中华慈善奖是中国慈善领域最高政府奖,其目的是为了表彰在赈灾、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助医以及支持文化艺术、环境保护等公益慈善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机构及项目,大力弘扬社会各界扶贫帮困、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义举,彰显慈心为民、善举济世的慈善精神,激发全民向善的热情,并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记者 张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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