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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考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实现同等待遇

2012年09月24日 16:18 来源:法制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广东华侨中学考点的考生在聚精会神地答题。 胡启斌摄。图片来源:法制日报

  记者今天从广东省司法厅了解到,自大陆允许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内地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以来,在广东参加司法考试的港澳居民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截至今年,共有2101名港澳台居民在广东参加司法考试。

  2004年,司法部发布公告,首次允许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分别在广东的深圳、珠海设立香港、澳门考区。2008年,台湾居民被列入司法考试的报名参考对象。截至目前,共有1096名香港居民、93名澳门居民、912名台湾居民参加了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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