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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清算为两岸经贸注入新动力

2012年09月20日 08:00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大陆游客到台湾旅游,将手中的人民币换成新台币,离台时再换回人民币,或直接在台湾刷信用卡,这些现在已经非常方便。但对于企业而言,就没那么简单了,因为两岸尚没有建立货币清算机制,大笔的汇兑业务,要通过香港或纽约才能进行。现在,这一问题解决了。8月31日,《海峡两岸货币清算合作备忘录》(以下称备忘录)签署。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两岸货币合作步入新的发展阶段,将为两岸经贸交流注入了新的、强大的动力。

  备忘录何时生效,哪家银行承担货币清算任务,是各方关注的焦点。

  根据文件的约定,备忘录自签署日起60日内由双方完成相关准备工作后生效。

  双方同意各自选择一家货币清算机构为对方开展本方货币业务提供结算及清算服务,货币清算机构可依照两岸相关监管法规办理两岸货币的现钞调运。大陆方面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已经在台湾设立分行的中国银行台北分行和交通银行台北分行这两家银行中选择一家具有丰富清算经验、拥有完备网络、熟悉两岸金融管理法规政策的银行担任清算行。台湾“央行”也表示将选择一家已在大陆设立分行的台资银行担任清算行。据岛内媒体评估,大陆的中国银行台北分行及台湾的台湾银行上海分行,这两家银行的入选概率较高。

  关于业务内容。双方同意两岸货币用于商品、服务和投资等经贸活动的结算与支付。两岸金融机构可互开相应币种代理账户办理多种形式结算业务,也可办理双方法规许可的其他业务。台湾“央行”表示,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建立后,人民币在台湾地区管理适用于管理外汇条例有关规定,岛内人民币现钞将由此前的中国银行(香港)改为在台湾的人民币清算行调运,岛内银行待相关法规及人民币清算行安排就绪后即可办理人民币存、汇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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