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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资赴台开观光旅馆 首例金门登记

2012年07月31日 09:52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31日消息 据台湾《工商时报》报道,陆资赴台投资观光旅馆第一例即将诞生,由厦门陆岛酒店进驻金门抢头香,拟斥资3.2亿元(新台币,下同)投资金门观光旅馆。

  据悉,台当局经济主管部门7月19日已发函同意厦门陆岛酒店设立金门陆岛酒店有限公司登记,并增列观光旅馆经营项目,台当局经济主管部门要求该公司6个月内需汇入资金630万元,作为类似资本额,若资金未能到位,不排除撤消公司登记。

  金门陆岛酒店同时提出在金门投资观光旅馆的筹设许可,台当局经济主管部门已将全案交付台当局交通主管部门审议,台湾观光主管部门预计下周召开审查会,最迟月底前可望准驳,一旦通过筹设许可,可望成为台当局开放陆资赴台投资观光旅馆项目后的首案。

  金门陆岛酒店预计斥资3.2亿元投资金门观光旅馆,筹备处落脚在金门金城镇民生街25号,资金全为陆资不含台资,其中土地投资约2亿元,地上物改建约1.2亿元,预计兴建64间房间数,拟在一处既有旅馆地上改建,总基地面积5,500平方米,旅馆地上物基地756.7平方米。

  据台湾观光主管部门规定,观光旅馆定义需至少30间房间,餐厅及咖啡厅二者合计有一定厨房比例,且必须向台湾观光主管部门申请筹设许可。

  据指出,金门有不少大陆游客“小三通”及“个人游”商机,因此陆资对前往金门投资一般旅馆有很大兴趣。不过,目前台当局仅开放观光旅馆允许陆资投资。

  台当局交通主管部门官员说,台湾旅馆业者已向台当局交通主管部门反映,大陆旅行团赴台多入住一般旅馆,非国际级观光饭店,一旦同意陆资兴建一般旅馆,大陆旅行团可能都选择入住陆资兴建的一般旅馆,在大陆旅游“一条鞭”操作原则下,一般旅馆业的收益一定受影响,因此在两岸观光交流尚未达很成熟的互信阶段,反对开放一般旅馆业让陆资赴台投资。

  大陆游客观光商机潜力颇大,金门县政府积极推动旅馆促参案,最近莒光湖商务旅馆BOT案,金门县政府招商说明会,有近30家厂商参加,预计8月底公告招商,其中厦门也有两家旅馆业者曾前往投石问路。(中国台湾网 杜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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