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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官员援引数据谈ECFA成效

2012年06月26日 08:00 来源:中新社 字号:       转发 打印

  台湾“经济部”贸易局局长卓士昭25日在台北表示,ECFA涉及广泛的经贸议题,生效后有助两岸优势互补、提升竞争力。

  在海基会“2012大陆台商端午节座谈联谊活动”上发表演讲时,卓士昭以一系列数据、图表,畅谈ECFA执行成效及后续推动。

  2011年1月1日,ECFA(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早期收获计划全面实施。当年,台湾对大陆出口1248.9亿美元,增长8%,其中早收清单出口额为198.53亿美元,同比增长近1成,获减免关税1.22亿美元。今年1-4月,对大陆出口增速放缓,但台方获减免关税1.71亿美元,已超过2011全年免税额。

  在金融方面,台方核准11家银行赴大陆,经陆方核准、开业7家;台“金管会”核准9家保险业者赴大陆参股投资,其中6家已营业,另设有15个代表处;台湾证券业者已有13家“登陆”设立25个代表处。

  与此同时,4家大陆商业银行来台设立办事处,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获准设分行。

  在投资方面,今年前4个月,台方核准陆资来台投资42件,投资或增资约1688万美元;同期核准赴大陆投资涉及早期收获项目计202件,投资或增资3.03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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