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台资企业在大陆投资最密集的省会城市之一,福州积极优化涉台民事商事审判司法服务,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化解涉台民事商事纠纷。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2日向中新社记者透露,今年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福州市台办、台协会、侨联等单位参与调处涉台民事、商事纠纷30余件,审结涉及台胞、侨胞因店面租赁、房屋拆迁、买卖合同、民间借贷以及继承等纠纷40余件,并有计划、有目的地走访辖区内台企、侨企30余家。
近年来,该法院也通过持续开展“百名法官进台企”,加强对个体台商、台农和台胞服务,判后回访,编写涉台典型案例等举措,优化涉台司法服务。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闫榕霞介绍说,针对涉台案件存在调解难、送达难、审理周期长等特点,2010年4月起,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聘请20名在闽台商、6名福州市人大侨台委和市、区台办的工作人员担任涉台民商事审判的特邀调解员,建立涉台民商事纠纷联动调解和诉调衔接工作机制,探索出习俗调解法、行会调解法、类案调解法、委托调解法等多种融合福州地方特点的调解方法,使涉台案件做到每案必调。
2011年起,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着手编写涉台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向涉台机构、人员及特邀调解员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光盘、《闽都法官》、典型案例200余册,邀请涉台特邀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和庭审观摩20余人次。(刘可耕 邱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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