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两岸  >   正文

繁杂手续羁绊台湾自由行

2012年04月18日 09:08 来源:新京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王健民 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台湾自由行,多乎哉?不多也

  台湾与大陆旅游业界对“台湾自由行蕴含巨大的市场潜力”充满信心。然而,从去年6月28日开启的台湾自由行市场反响并不热烈,截止到今年3月底,依台湾观光厅统计也只有58000人次。台湾自由行开启后游客增速缓慢,今年一二月份数日虽已逾400人,但拟定的500人日指标却自始至终未能企及。这场景如孔乙己手按着盘子里的茴香豆:“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

  台湾自由行第二批开放在即,对台湾自由行的报道纷纷见诸报端。但对已经开展近一年的台湾自由行存在的问题,专业分析仍旧缺位。类似“台湾自由行将与港澳自由行一样超过团队游”的官样评说,对台湾自由行的促进当不会有实质帮助。

  台湾自由行与港澳自由行之间,尚不存在可比性。价格只是其一,现时段北京到香港自由行一周,费用大约为3000元人民币。而参加台湾自由行一周,费用则需多出一倍。台湾自由行的构成主力城市为白领工薪阶层,当属市场中价格敏感人群,自会对价格差异有所盘算。但目前台湾自由行无法与港澳自由行类比的最主要原因,仍在于其繁杂的手续。

  繁体字填写和联络人资料太麻烦

  对于大陆居民赴台自由行涉及的其他问题,譬如手续繁杂、入台证办理所需材料冗余的问题,媒体鲜有探讨分析。而这些问题在进入到操作层面时,则形成鲜明阻滞。较为突出的问题,集中在《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个人旅游申请书》的填写上。

  申请台湾自由行的大陆旅游者,必须填写该申请书。按照台方要求,应使用正体字即大陆正式称谓的繁体字。对大陆旅游者来说,不翻字典提笔书写正确的繁体字,绝不是一件轻松容易的事情。从便利服务的角度,台湾方面对此也似乎不应固执己见,而应与港澳入境要求一样,做繁简皆宜的变通处理。另外,也需指出的是这项以正体字填表的要求,也与大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有相龃龉的地方。公民填写旅游申请表,显然并不属于这部法律允许使用繁体字、异体字的6种情形。

  这份入台申请表最复杂最挠头的部分,是其中“大陆地区人民紧急联络人资料”一页。从旅行社门市了解到的情形是,许多报名游客正是在这看似不起眼的“联络人”上面彻底认栽,灰心泄气退出了台湾自由行的申请。

  按照旅行社给出的台湾方面的标准解释,“申请赴台个人游的客人须有联络人,联络人与申请人必须是直系亲属关系,且联络人与申请人的亲属关系能够在户口簿上体现;否则需要提供关系证明。”这样的要求,显然让申请人难度陡增。因为报名台湾自由行的人往往会是全家总动员,其直系亲属关系的人通常并不会与出行者同列在一本户口簿中。这样的话,为了办理一个台湾自由行,在京的外地籍白领,必须要把远在家乡的年老父母动员起来,复印全户户口簿、到派出所出具亲属关系证明,再在申请表上亲笔签名,然后再将所有这些资料邮寄到北京。这等繁琐这等复杂,听来都会让人头大,难怪会有旅游者在最后一刻被迫放弃这个期待已久的台湾自由行。

  留档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不合理

  大陆居民参加台湾自由行,便需留档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给台湾一方,当不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的身份证使用的五种情形。

  内地公安部门以身份证、户口簿留底为大陆居民办理、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印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自然是最具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遇有事端,由大陆公安机关与证件办理者取得联络,才属合理合法的途径。

  另外,按照既有规则,大陆旅游者办理赴台自由行必须通过内地旅行社,而旅游者与经办旅行社之间签署有旅游合同,如出现意外,也完全可以依靠经办旅行社来与游客方面取得联络。故而,《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个人旅游申请书》中“联络人”的规定,理据及必要性均有欠缺。而且,大陆旅游者在申请美国、欧洲等世界其他国家的签证时,均不存在入台证申请中特设的疑似隐性歧视的“联络人”要求。因而,即使是从互信层面来看,这份申请表中的“联络人”一页,缺乏法理依据,又带给旅游者太多麻烦,也完全应该取消。

  随着第二批台湾自由行城市的增加,台湾自由行人数的相应增加当属正常。但若所涉及的繁杂手续得不到认知纾解,也仍可成为台湾自由行增长的羁绊。遇此遗憾,定非“台湾自由行”祈愿。

  ■ 新闻线索

  台湾自由行第二批开放城市名单已于近日正式公布,开放将分两个阶段,天津、重庆、南京、杭州、广州、成都等六城市在完成有关程序后,于4月28日正式启动;济南、西安、福州、深圳等4城市则将于年内启动实施。去台人数配额也由每天500人增为1000人。

  新闻中心 两岸 社会 国际 台湾频道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