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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沧区法院集中管辖全市涉台一审民商事案件

2012年03月13日 15:51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记者近日从厦门市海沧区法院获悉,经上级批准,厦门市海沧区法院集中管辖全市涉台一审民商事案件,海沧区法院将成立专门的涉台审判业务庭开展该项工作。

  据海沧区法院院长助理曹发贵介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今年1月16日批复同意海沧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全市涉台一审民商事案件,管辖范围为双方当事人都在厦门的、争议标的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下,以及一方当事人不在厦门的、争议标的在1500万元以下的案件。

  厦门海沧区是台商投资密集区。目前,海沧区法院已受理18件涉台集中管辖案件,该院已组建涉台合议庭受理经办这些案件,这些涉台案件包括信用卡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等。(记者 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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