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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拟吸纳台湾法人、个人投资文化产业

2012年02月15日 08:06 来源:中新社 字号:       转发 打印

  厦门官方14日透露,将研究制定鼓励台商投资文化产业的政策措施,加强对台文化产业招商,吸纳台湾法人机构和个人来厦投资。

  中共厦门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14日在厦门召开,会议将“对台文化交流体系建设”确定为推动文化强市建设的七项重点之一。

  厦门市提出了打造对台文化交流基地、拓展对台文化交流品牌和深化厦台文化产业合作等具体工作举措。其中包括建设一批优秀闽南文化对台展示区、对台文化展演中心、推动两岸文化产业合作园区建设、推进两岸新闻出版交流与合作基地,举办好海峡论坛、海峡两岸文博会、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保生慈济文化节等重大活动。

  在深化厦台文化产业合作方面,厦门还将采取一区多园方式,加快推动“闽台文化产业园”建设,争取入选“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获得政策支持。

  据了解,今后5年,厦门文化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也涵括了加强对台文化交流合作体系。到2016年,厦门文化产业增加值将争取占全市GDP比重的一成以上,年均增长速度保持在25%以上,文化产业成为该市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记者 杨伏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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