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两岸  >   正文

平潭综合实验区试行台资企业“直接登记制”

2012年02月09日 11:16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记者9日从福建省工商局获悉,2月1日起,平潭综合实验区试行台资企业“直接登记制”;2月3日,福建瑞阳贸易等3家公司成为首批直接登记的台资企业。

  此后,凡台资企业产业项目属于鼓励类、允许类的,可免于提交审批机关文件,直接到平潭县工商局申请登记注册,最快当天就能领取营业执照。

  据统计,2011年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总量持续快速增长,全年新增内、外资企业676户,比上年增长87%。其中,新增台资企业22户。

  平潭是大陆距离台湾最近的岛县。为实践好两岸“共同规划、共同开发、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同受益”的合作模式,平潭综合实验区积极探索两岸合作的具体途径和形式,发布了18条扶持台胞到平潭创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记者胡善安)

点击更多新闻进入新闻中心 两岸新闻 台湾新闻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