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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院办理涉台司法互助案件两千余件占大陆四成

2011年12月20日 11:11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20日福州消息 今年初以来,福建省法院大力加强和创新涉台司法审判工作,共审结涉台案件2410件,办理涉台司法互助案件2101件,占大陆法院的40%。

  福建省在司法领域不断先行先试,涉台司法事务走在前列。福建全省法院推出八项涉台司法工作机制,强化对平潭开发开放的司法服务保障;在大陆率先成立首个涉台司法事务办公室,归口负责涉台司法事务,以进一步推进海峡两岸司法交流合作。

  福建全省法院以调解方式有效解决了两岸贸易、经济合同等纠纷,妥善处理双向投资合作、落实ECFA协议和投资经营中引发的各类争议,有力促进了两岸经贸合作的互利双赢。全省法院还积极吸纳台胞担任调解员、人民陪审员,聘任139名台籍人士担任涉台案件特邀调解员。漳州市各基层法院还依法提请人大任命,将台胞人民陪审员名额由8名增选至40名。(中国台湾网福建省台办通讯员 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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