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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办理涉台司法互助案件占大陆四成

2011年12月20日 10:22 来源:福建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记者18日从省法院获悉,今年初以来,我省法院大力加强和创新涉台司法审判工作,共审结涉台案件2410件,办理涉台司法互助案件2101件,占大陆法院的40%。目前,涵盖案件审判、司法协助、司法交流的涉台司法工作格局在我省不断完善,司法领域内的先行先试进一步显现。

  据了解,我省在司法领域不断先行先试,涉台司法事务走在前列。省法院推出八项涉台司法工作机制,强化对平潭开发开放的司法服务保障;在大陆率先成立首个涉台司法事务办公室,归口负责涉台司法事务,以进一步推进海峡两岸司法交流合作。

  全省法院以调解方式有效解决了两岸贸易、经济合同等纠纷,妥善处理双向投资合作、落实ECFA协议和投资经营中引发的各类争议,有力促进了两岸经贸合作的互利双赢。全省法院还积极吸纳台胞担任调解员、人民陪审员,聘任139名台籍人士担任涉台案件特邀调解员。漳州市各基层法院还依法提请人大任命,将台胞人民陪审员名额由8名增选至40名。 (记者 储白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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