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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台胞合法权益 大陆首家台胞社会法庭河南成立

2011年12月20日 09: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20日郑州消息 12月19日,大陆首家台胞社会法庭在河南郑州成立。这是由河南省台办和河南省法院共同推出旨在维护广大台胞合法权益的法律平台。河南省法院院长张立勇、省台办主任宋丽萍出席台胞社会法庭成立暨授牌仪式。河南省各市台商协会会长、部分台商代表和市台办主任参加大会。

  大会上,宋丽萍代表河南省台办对台胞社会法庭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她说,成立台胞社会法庭是保障广大台胞合法权益一项具体举措,标志着涉台司法服务迈向一个新台阶。成立河南省台胞社会法庭,实现了法院与社会调解的有效衔接,依法保护台企、台商、台胞合法权益。

  宋丽萍指出,随着豫台经济合作不断深化,广大台商“北上西进”步伐的加快,河南成为台商实施产业转移最佳承接地。截至目前,河南省已累计批准台资企业近1800家,累计合同利用台资130多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近80亿美元,台资企业已成为推动中原经济区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近年来,豫台两地人员往来频繁,有效地推动了豫台间的大交流、大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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