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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首家“台胞社会法庭”在河南成立

2011年12月20日 08:00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大陆首家“台胞社会法庭”19日在河南郑州成立。这是由河南省台办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同推出、旨在维护广大台胞合法权益的法律平台。

  据介绍,河南省“台胞社会法庭”设在河南省豫台经济交流协会下,河南省台办具体领导、河南省高院和郑州市中院进行业务指导,由河南省台办熟悉涉台工作的人员担任常驻法庭的社会法官,聘请热心台商、台胞事务的台胞担任调解员。

  河南省台办主任宋丽萍在法庭成立暨授牌仪式上说,成立河南省“台胞社会法庭”,既是解决涉台民商事案件的一种创新,也是维护台胞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对整合社会力量,化解涉台纠纷,依法保护台企、台商、台胞合法权益,积极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表示,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依法、及时、公正处理好涉台民商事纠纷,切实维护台商、台企、台胞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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