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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胞陪审员参审案件调撤率达88%

2011年10月25日 10:36 来源:法制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10月19日,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全市法院亮点工作评选活动,会上展示了该市法院系统的15个工作亮点。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台案件审判庭着眼于漳州特色与实际,努力提升司法核心价值,涉台审判长足发展,实现审判专业化,调解多元化、服务制度化。两年来,台胞陪审员已参审涉台案件335件,调撤率达88%。今年8月,该市法院推广增选32名台胞陪审员。因成绩突出,漳州市中院涉台案件审判庭被评为亮点工作十佳单位。

  据悉,2009年3月至今,漳州全市法院涉台庭首创集中审理具有管辖权的刑、民、行政案件,共1087件,标的额5.1亿元,为台商投资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2009年8月,漳州中院涉台庭依法选任8名台湾同胞担任人民陪审员。两年来,台胞陪审员共参与审结涉台案件335件,调撤率达88%,有效增强了台胞对祖国大陆司法的认同感。今年8月,该市法院推广增选32名台胞陪审员。漳州市人大两次进行专项评议,均给予高度评价。涉台庭成立伊始,就与当地台办、台商协会等部门共同构建起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成功化解涉及重点项目建设及系列合同纠纷等重大、疑难案件,调撤率达到74%。

  此外,《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一直以来,漳州法院不断加强调解涉台、涉生态等司法品牌建设。该院不断推进调解多元化、类型化、规范化,9月份调撤率达81.85%,持续保持全省第一;生态资源审判对涉九龙江案件集中管辖,让6979亩失火山林重披绿装;司法警察工作全市警务保持15年未发生安全事故;龙文法院保持14年未发生过一起干警违纪违法事件的记录等。(记者 刘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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