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有清履职日志第六期:聚焦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3月10日早晨,像往常一样,胡有清早早起床,匆匆洗漱完毕后,开始准备参加上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吴邦国委员长代表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作工作报告。
“我背后的是4万多的在大陆定居的台籍同胞,2300万岛内乡亲,每次走上这些台阶,那种沉重的责任感总会让我不知如何表达,但我的职责就是为同胞‘发声’。”当和其他代表一道走进人民大会堂时,胡有清以细不可闻的声音跟记者说。上午的人民大会堂红旗迎风飘扬,国徽在春日暖阳的照耀下熠熠生辉。
上午9时38分,吴邦国委员长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胡有清和全体代表一起由衷地鼓起了掌,掌声经久不息。会议结束后,胡有清刚回到驻地房间,便看到崭新的2011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放在桌上。“全国人大赶在这一刻把这本新书送到代表手中,就是为了让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有更直观的感受。”
台湾省代表团下午3点在人民大会堂台湾厅举行全体会议,代表们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展开了热烈讨论。胡有清介绍说,回顾自己过去几年任职的经历,常委会在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对吴邦国委员长的报告非常满意。在法律体系中,涉及两岸关系的有两件产生了很大影响,分别是《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和《反分裂国家法》。并重点就《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修订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胡有清代表向记者描述了当时的情况。“场地不大的台湾厅,密密麻麻架起了许多摄像机。”
有记者向胡有清代表提问:“台胞在大陆发展事业的同时,如何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当地社会?”胡有清代表分析了台胞融入当地社会和发展事业的关系,认为融入当地社会有助于台商发展事业。对于如何融入当地社会,他提了四个方面的建议。第一是要帮助台商了解当地的情况,了解大陆的法律法规,了解当地的风土人情、文化习俗;第二是要帮助台商加强和当地民众的交流交往,加强思想上、感情上的沟通,发展人际关系;第三是要帮助台商解决后顾之忧,包括像就医、子女就学就业、出入境等等一些具体的问题;第四是要推进台商参与当地的公共事务管理。根据多年了解的情况看,这几个方面如果做得好,是有助于台商融入当地社会,也有助于他们发展自己的事业。
“虽然我们只有12个人,但两岸三地甚至境外的数十名记者都前来采访,媒体对台湾省代表给予了高度关注。”说到此处,胡有清不禁微笑。(中国台湾网董洁、王伟,海峡之声网王宗磊、邬耀华、任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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