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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为建立具有两岸特色经济合作机制创造条件

2011年02月17日 08:02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货物贸易方面,早期收获的很多产品都是台湾上中游产业为大陆中下游企业提供的产品,在大陆加工后出口或内销,比如石化产品、汽车零部件、纺织原料等,陈星说,“如果把两岸产业合作比作一条高速公路,这些产品的降税或免税就如同取消了收费站,两岸相关产业就能形成更加完整和更低成本的产业链,在全球产业分工中占据更为有利的位置,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

  他指出,在服务贸易方面,大陆具有实力的金融、分销、会展等服务业到台湾寻求商机,台湾的金融、医疗、研发、设计等服务业到大陆拓展市场,以及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实施,与贸易投资相关的便利化措施的落实等等,无疑将加速两岸人员、资金、技术的自由流动,强化两岸在自主创新、创建自主品牌等多方面的合作。

  陈星说,ECFA制定的目标和发展进程对两岸有较强的约束力,在相关的制度保障下,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制度化、自由化将有序推动,如期实现。

  继续推动两岸经贸大发展

  陈星指出,近年来两岸逐渐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经贸合作格局。商务部多位副部长率团赴台考察,大陆各省市赴台交流络绎不绝,大陆举办涉台经济技术展览会的数量也不断上升。2010年经商务部品准在大陆举办了14个涉台经济技术展览会,赴台举办了23个海峡两岸经济技术展览会,为两岸行业交流搭建了平台,有效促进了两岸产业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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