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代表处正式成立。
据了解,根据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相关规定,交通银行设立台北代表处的申请于9月23日获得台湾“金管会”批准,并在9月24日率先完成工商登记,成为首家在台湾设立机构的大陆银行。台北代表处的设立是交通银行进一步完善以“亚太为中心,欧美为两翼”海外机构布局的重要步骤。
根据两岸监管规定,交通银行台北代表处主要从事金融市场调研、客户联络等非经营性活动,并将在学习借鉴台湾银行产品和服务先进经验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始建于1908年的交通银行为中国第五大商业银行,截至2010年三季度末,资产总额达人民币38027亿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95.37亿元,同比增长28.23%;平均股东权益报酬率(年度化)20.78%,现已跻身世界财富500强。
近年来,交通银行先后在中国香港、纽约、东京、新加坡、首尔、法兰克福、中国澳门设立分行,并在伦敦、悉尼设立代表处。胡志明市分行等其他五家新设机构的筹建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卫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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