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两岸  >   正文

ECFA签署后两岸银行同业首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10年11月12日 15:3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北京银行12日与台湾中小企业银行在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业务实施协议”,并与特力屋(上海)商贸有限公司、保定味群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北京蓝天百脑汇电子信息有限公司3家台资企业现场签约,签约金额合计9500万元人民币。

  据透露,未来3年内北京银行还将专门提供等值50亿元人民币的意向性融资授信额度,专项用于支持台湾中小企业银行推荐的大陆台资企业发展。

  记者了解到,本次协议的签署是6月29日《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签署后,两岸银行同业签署的首个战略合作协议。北京银监局副局长于丛林表示,北京银行与台湾中小企业银行开展战略合作,是推进落实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的重要金融支持举措,也是两岸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后实现的又一重要成果。

  协议约定,北京银行与台湾中小企业银行将在坚持“信守承诺、互利共赢”原则的基础上,分享市场发展趋势研究成果,相互派员观摩学习,并充分发挥各自产品与服务优势,共同支持大陆台资企业发展。

  作为台湾唯一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业银行,台湾中小企业银行有着95年的发展历史,1998年在台湾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具有丰富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经验。该行总资产超过2300亿元人民币,拥有超过310万存款客户及14万贷款客户群。

  北京银行成立以来相继实现更名、引资、走出区域、发行上市四大战略突破,目前已在天津、上海、西安、深圳、杭州、长沙、南京、济南等中心城市设立8家分行,在香港与荷兰阿姆斯特丹分别设立代表处。截至2010年9月末,全行总资产近7000亿元人民币。(记者岳瑞芳)

点击更多新闻进入新闻中心 两岸新闻 台湾新闻 港澳侨新闻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