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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警方首次协助缉捕并遣返大陆犯罪嫌疑人

2010年11月11日 08:2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11月10日晚,福建公安机关通过台北至福州直航班机押回潜逃台湾的大陆犯罪嫌疑人钱建南。这是自《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签订以来,台湾警方首次应大陆公安机关的要求,协助缉捕并遣返大陆犯罪嫌疑人。

  据福建警方介绍,福建居民钱建南,男,1965年生,福建惠安人,台轮劳务人员,系福建省公安边防部门侦办的“2009.4.3”特大走私毒品案件犯罪嫌疑人。根据《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福建公安机关于2009年6月商请台湾警方协助侦办该案。2010年9月,台湾警方成功缉获钱建南,并于本月10日交由福建警方通过直航班机接回大陆。

  福建警方表示,自《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签订以来,在公安部的统一领导下,福建公安机关与台湾警方加强信息交流,协作侦办了一系列涉及两地的刑事案件,积极推动共同打击犯罪,维护两岸同胞的正当权益。两岸签订协议以来,福建公安机关共协助台湾警方缉捕并遣返了11批19名犯罪嫌疑人。此次台湾警方协助缉捕并遣返福建犯罪嫌疑人,将推动闽台两地警方共同打击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记者康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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