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厅21日在此间透露,公安部日前出台《关于支持福建省公安机关服务和保障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支持福建先行先试便利两岸人员往来,并加强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工作。
据了解,该“意见”从四个方面支持福建省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服务和保障职能,推动以福建为主体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一是指导福建省公安机关用足用好现有相关政策,并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逐步赋予福建省公安机关更多先行先试便利两岸人员往来的政策。
二是充分发挥闽台警务交流的特殊优势,加强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工作,探索建立重大刑事案件、海上治安案件、海难救助等突发案(事)件的合作处置机制,逐步形成较紧密的区域警务协作模式。
三是进一步加大对福建省公安机关的经费保障力度。在安排中央公安转移支付资金时,对厦门执行东部地区“以奖代补”政策,其余地区按照国家规定的中西部地区政策执行;在安排公安业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时,对福建原中央苏区等 20个县、市参照执行西部地区政策,对福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等32个县、市参照执行中部地区政策。
四是进一步加强协调指导和组织实施。公安部有关部门要加强与福建省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指导帮助福建省公安机关研究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张羽 孙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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