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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台北代表处正式设立

2010年09月24日 11:0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交通银行新闻发言人24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核实时表示,交行已首家完成设立台湾代表处的相关注册登记手续,交行台北代表处正式设立。

  9月23日,台湾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宣布已核准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在台湾设立代表处。交行与中国银行一道成为首批赴台湾设立机构的两家大陆银行。

  交行新闻发言人表示,交行在台湾设立代表处是进一步完善海外机构布局的重要举措。交行十分重视对台业务,已与33家台湾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在厦门成立了台胞服务中心,今年上半年在上海和福建率先推出了新台币双向兑换业务等,两岸结算业务往来不断增加。

  他说,交行台北代表处成立后,将进一步加强两岸金融机构及客户的信息交流,推进两岸经济金融合作。

  台湾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在核准中行、交行在台设立代表处时表示,中行、交行在台设立的代表处将从事非营业性活动,包括联络台湾地区银行业者与客户及搜集台湾地区金融市场信息等。根据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及早收清单的相关规定,大陆的银行经许可在台湾设立代表处且满一年,即可申请在台湾设立分行。

  此前,中国银监会已宣布,批准台湾土地银行、第一商业银行、合作金库银行和彰化银行首批4家台资银行在大陆进行分行的筹建工作。(记者刘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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