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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起航 两岸企业抢先机

2010年09月13日 08:39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早收清单实施后,将有约800项产品降税

  9月12日,《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生效,两岸经济关系跨入互利双赢、合作发展的“ECFA时代”。

  ECFA是一个框架性协议,协议生效后,两岸双方还须在6个月内,就货物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建立适当的争端解决程序以及建立投资保护机制等问题展开磋商,逐一签署单项协议。

  此外,将不迟于协议生效后6个月内开始实施货物贸易早期收获计划,尽速实施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预计ECFA早收清单将于明年1月1日起付诸实施,届时列入清单的约800项产品将逐步开始降税。 

 

  ECFA生效还有一个重要意义,就是协议中提出的“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将进入筹组阶段。这一联系机制无疑将为ECFA的后续磋商,乃至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发展,提供重要的组织保障。

  台湾《经济日报》认为,ECFA生效后,“双方将加速推动后续协商工作及进程,包括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组成、投资保障协议洽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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