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2日,注定会成为两岸关系发展史上一座新的里程碑。在顺利完成签署、换文等程序后,《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当天正式生效。这标志着两岸经济关系由此站上新的起点,跨入了互利双赢、合作发展的“ECFA新时代”。
ECFA是一份旨在推动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制度化的框架性协议,其基本涵盖两岸间主要的经济活动。6月底,海协会与海基会在重庆签署了这项重要协议。在两岸双方完成相关准备工作并经两会互函确认后,协议正式生效,进入了实施程序。
协议生效后,两岸双方将就框架内各项规定目标展开磋商,逐一签署单项协议。具体包括:不迟于协议生效后6个月内就货物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建立适当的争端解决程序以及建立投资保护机制等问题展开磋商,并尽速达成协议。
此外,将不迟于协议生效后6个月内开始实施货物贸易早期收获计划,尽速实施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预计ECFA早收清单将于明年1月1日起付诸实施,届时列入清单的约800项产品将逐步开始降税。
ECFA生效推开了两岸经济互动的一扇前所未有的大门,这必将对两岸经济合作开创划时代的格局产生深远影响,特别是将为台湾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活力和机遇。据岛内有关机构测算,台湾从ECFA获得的整体经济效益包括:GDP增长1.65%-1.72%,就业增加约26万人。此外,早收清单将使台湾获得总降税利益近300亿元新台币。
岛内经济专家分析认为,ECFA将为台湾经济带来多重利好,如大陆将对台逐步实施500多项产品零关税及数十项服务市场开放,这将有效增加台湾产品对大陆出口以及台商对大陆投资,将在一定程度上拉动岛内的投资与需求,促进相关产业与总体经济的发展。而且,由于早收计划在相当比例上涉及传统产业,对台湾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与发展将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