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福建、台湾两地旅游业界及各10个乡镇代表齐聚厦门,就携手发展乡村旅游事宜进行探讨,达成一定共识,并共同签署《推进闽台乡村旅游发展合作宣言》(后简称《宣言》)。
近年来,两岸旅游合作不断深入推进,特别是今年5月福建省长黄小晶率团访台,闽台旅游业界在苗栗县共同举办了“2010年闽台旅游合作协议签署暨万名福建乡亲台湾乡村游首发团欢迎仪式”活动,开创两岸携手举办乡村旅游活动的先河。
此份《宣言》指出,乡村旅游是闽台旅游业最具发展潜力的新型业态,闽台各方应把携手发展乡村旅游作为两地旅游业合作经营与发展的重要内容,紧紧围绕打造“海峡旅游”乡村旅游精品的共同目标,在信息、理念、客源、市场、人才培养等领域密切合作,做到成果共享、互利双羸,使“海峡旅游”的内容更加多元,“海峡旅游”的特色更加鲜明。
根据《宣言》,台湾旅游业界将福建作为台胞休闲度假的主要旅游目的地,以组织更多台胞到福建并经福建赴大陆各省市乡村观光、旅游;福建旅游界将组织更多大陆居民通过福建口岸前往台湾乡村旅游,开发更多涵盖台湾乡村旅游精品的旅游线路,并积极向游客推介台湾乡村,使台湾成为大陆游客赴台深度旅游的重要目的地。
此外,闽台将充分利用两岸文化同文同种、同根同源和旅游资源山海一体、类别多样等优势,深度挖掘两岸共同的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畲乡文化、朱子文化等内涵,积极鼓励闽台企业到对方投资,共同设计旅游路线及产品展售、举办旅游节庆等形式,实现优势互补,联手打造具有浓郁“海峡旅游”特色的乡村旅游精品。
据悉,自《宣言》签署之日起,福建旅游业界将每年组织一万名福建乡亲到台湾开展乡村旅游。(记者 詹托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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