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两岸  >   正文

两岸学者探讨两岸关系的共同利益与和谐发展

2010年08月31日 21:02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研讨会现场。

  中国台湾网8月31日北京消息 由全国台湾研究会主办的“两岸关系:共同利益与和谐发展”学术研讨会今天在北京举行。来自两岸的五十余位专家学者齐聚一堂,为深入探讨增进两岸共同利益之方略、共谋两岸和谐发展之路径,碰撞智慧火花。

  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研究员王建民认为,解决两岸的矛盾与分歧,厚植共同利益、实现共同发展是最重要的一步。首先要政治上暂时搁置争议,求同存异,求同化异,共同维护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其次,在经济上积极合作,相互扶持,共同发展;再次,共同弘扬中华文化,增进中华文化与中华民族的认同。
  
  台湾清云科技大学的颜建发曾任民进党中央政策会执行长,在研讨会发言时,颜建发认为,为人民创造安乐和乐利的生活环境应是两岸之核心,两岸双方务须以此为理念,才能为两岸的良性互动建立可长可久的互信基础。
 
  上海台湾研究所研究员倪永杰认为,不断巩固、扩大现有的两岸共同利益格局,并在既有的基础上培植更为宽广、绵密的共同利益,拓宽领域,提升层次,经由两岸非政治性共同利益的成长,逐渐导向两岸政治性共同利益的培植,这是当前发展两岸关系的当务之急,也是破解两岸政治难题的必经之路。
  
  台湾政治大学教授朱新民说,两岸至今为止共签署了14项重大协议,达成了一系列共识,这是两岸共同努力的重要成果,也就是两岸的“共同利益”。这些已签署协议的内容属于功能性、事务性、必要性、急迫性,出发点是两岸民众的最大利益及最迫切需求。这显示只要能朝着“共同利益”的原则来思考,两岸就能够克服难题取得成果。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教授李鹏认为,两岸之间的共同利益基础能否转化为实际的合作,能否产生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效用,关键在于四个因素:一是从观念层面看,双方对某些问题要有最基本共识,如对中华民族的认同等;二是从环境层面看,两岸共同利益的实现要有一个相对和平稳定的环境;三是从行动层面看,双方要有合作的意愿和行动;四是从机制化的层面看,两岸共同利益的实现不能长期处于自发和零星的状态。因此,维护和拓展两岸共同利益,需要遵循四个原则:促进和平的原则、平等互利的原则、务实合作的原则、机制保障的原则。
 
  台湾空中大学公共行政系教授李允杰表示,两岸在发展共同利益后,还必须在文化上寻求“共同价值”,在民族上培养“共同认同”,才能在未来两岸统合上创造“共同想像”。期盼两岸能充分自信、善意相待,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地寻求办法来解决两岸关系中的结构性矛盾,求同存异直至求同化异。(中国台湾网 赵静)

点击更多新闻进入新闻中心 两岸新闻 台湾新闻 港澳侨新闻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