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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银行主管部门开放新台币与人民币现钞抛补作业

2010年07月13日 23:02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13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 台湾“央行副总裁”周阿定今天宣布,为进一步满足台湾民众需求,确保人民币货源及新钞供应稳定,降低兑换成本,自7月15日起,台湾“央行”将开放符合条件的台金融机构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银香港)签订人民币抛补协议。

  周阿定表示,台湾的新台币与人民币现钞抛补作业即将开办。符合资格的台湾金融机构可与中银香港签订相关协议,以确保人民币供货,降低台湾民众换汇成本。他估计,未来台湾金融机构与中银香港签订人民币现钞业务协议后,每兑换2万元人民币约可节省新台币1000元的汇兑成本。依据台湾“央行”统计,自2008年6月27日开办人民币现钞买卖业务至今,共买入81亿人民币、卖出109亿人民币。

  目前台湾银行、台湾兆丰商业银行已符合台湾“央行”对于实施新台币与人民币现钞抛补作业的相关规定,最快15日可向台湾“央行”递件申请,获准后可与中银香港签署协议。

  7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与中银香港董事长肖钢签署《关于向台湾提供人民币现钞业务的清算协议》,授权中银香港为台湾人民币现钞业务清算行。根据协议,中银香港将与台湾方面许可的台湾商业银行的香港分行签订人民币现钞业务协议,由这些分行作为交易主体,通过其总行向台湾当地的金融机构提供人民币现钞供应与回流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表示,向台湾地区提供人民币现钞清算服务的安排,是根据《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的有关要求,经有关各方协商确定的。这一安排将进一步为海峡两岸人员往来提供便利,也为逐步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和加强两岸货币管理合作奠定了基础。(中国台湾 陈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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