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13日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银香港)董事长肖钢签署了《关于向台湾提供人民币现钞业务的清算协议》,授权中银香港为台湾人民币现钞业务清算行。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就此安排13日答记者问。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有关向台湾地区提供人民币现钞清算服务安排的背景及业务架构。
答:根据2009年签署的《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两岸同意先由商业银行等适当机构,通过适当方式办理现钞兑换、供应及回流业务。其后,人民银行与台湾方面协商确定利用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平台向台湾方面提供人民币现钞清算服务的安排,并得到香港金融管理局的支持。
在此安排下,人民银行授权中银香港为台湾人民币现钞业务清算行,负责向台湾方面许可的台湾商业银行的香港分行(即现钞业务行)提供人民币现钞兑换等相关服务。台湾地区经许可的金融机构则可以与这些现钞业务行的台湾总行进行人民币现钞买卖。藉此为台湾当地个人客户提供人民币现钞兑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