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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院聘台商代表担任涉台民商事案件调解员

2010年05月14日 08:1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福建省高级法院13日发布消息,厦门市台商协会副会长许正郎近日被福建省高院聘为涉台民商事案件特约调解员。

  一同受邀担任调解员还有其他5名台商代表和来自福建省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联络员,他们将借助与台胞的“同乡之情、同业之谊”,助力法院妥善化解涉台纠纷。

  许正郎说:“用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台商都比较认同。这正应了中国人‘和为贵’的古训。”

  福建省高院负责人表示,聘请涉台案件调解员,是福建法院积极探索多元纠纷调解机制、推动涉台审判工作先行先试的一项重要举措。

  福建高院要求全省法院开展涉台民商事案件特邀调解员选聘工作,化解涉台民商事纠纷,努力为海峡两岸交流合作创造良好环境。

  截至目前,全省9个地市中级法院以及辖区内有大型台商投资园区或涉台民商事纠纷较多的16个基层法院共选聘涉台案件特邀调解员99名,其中台胞台商52名。

  为保证调解员履职,福建高院规定,调解员在调解前可以向承办案件的法官了解案情,并可查阅案件;在调解时独立行使权利,但必须接受法院的监督。(记者郑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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