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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台十九条措施助台企转型

2010年01月11日 15:02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社郑州一月十一日电 (记者 李志全)河南省近日出台新措施,要求省辖市和省直各部门从财税、金融、科技创新、发展环境四方面支持台企转型发展。

  十一日,河南省台办主任宋丽萍女士接受中新社专访并予以解读。她表示,《关于支持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意见》的出台将使台企从中得到更多的实际利益,吸引更多台企来河南投资兴业。

  据了解,这份“意见”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共四个方面计十九条。

  宋丽萍说,这是河南省第一次系统地出台对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按照上级有关政策精神,参照了部分省份的做法,同时也结合了河南的实际情况。具体如下: 

  在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方面,一是转型升级的台资企业可申请河南各级政府设立的相关扶持资金;二是加大对台资农业项目的扶持力度;同时,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部分现代服务业税收等。

  在完善金融服务措施方面,鼓励台资企业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加大贷款支持力度;创新金融抵押担保方式。

  在鼓励支持科技创新方面,一是加大对台资企业节能降耗的支持力度;二是支持台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三是鼓励台资企业创立自主品牌。

  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方面,除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就业指导、优化质检服务外,将建立为台资企业服务的长效机制。

  宋丽萍告诉记者,《意见》的出台为支持和帮助台资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实现健康平稳发展、做大做强提供了保证。

  据介绍,近年来台商投资河南呈现投资行业多元化发展态势;同时,投资大项目不断增多、承接台资企业产业转移步伐加快,如台湾台塑、康师傅、徐福记等相继落户。

  截止到二00九年年底,河南省已累计批准台资企业一千五百七十家,实际利用台资三十多亿美元。其中二00九年新增台资企业八十六家,实际利用台资十亿多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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