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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际利用台资约占大陆总额四分之一

2009年11月18日 09:06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社龙岩十一月十七日电 (詹托荣)福建省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林卫国十七日于此间透露,截至二00九年上半年,福建省实际利用台资一百五十一亿美元,约占大陆实际利用台资总额的四分之一。

  当天,林卫国出席在福建龙岩举行的“龙台经贸恳谈会”时说,福建作为对台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对台贸易合作成果显著。截至今年上半年,福建全省累计批准台资项目九千八百五十项,实际利用台资一百五十一亿美元,约占大陆总额的四分之一,绝大多数在闽企业经营良好,在国际金融危机中稳步发展。

  福建累计实现对台贸易六百二十八亿美元,其中自台湾进口五百三十六亿美元。林卫国指出,台湾已成为福建第一大进口市场。

  林卫国说:“作为两岸贸易合作的紧密区,福建对台经济合作交流得到不断深化和提升,台商在闽投资领域不断拓宽,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投资效益不断增强,台资企业已成为福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介绍,目前已有十多万台胞常年在福建居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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