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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料:两岸新闻交流大事记

2009年10月30日 13:3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新华网北京10月29日电 题:两岸新闻交流大事记

  1987年9月,台湾《自立晚报》记者李永得、徐璐冲破台湾当局的禁令,绕道日本到祖国大陆采访,成为两岸隔绝以来首次到大陆采访的台湾记者。

  1987年11月,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负责人受国务院办公厅委托发表谈话,欢迎台湾新闻界来大陆采访、交流。两岸新闻交流的大门自此开启。

  1991年8月,新华社记者范丽青、中新社记者郭伟锋赴台采访“闽狮渔事件”处理情况,成为40年来第一次赴台采访的大陆记者。

  1992年9月,18名大陆记者组团赴台采访,正式开启两岸新闻双向交流的大门。

  1993年4月,国务院台办授权福建、上海、广东、海南4省市受理审批台湾记者采访申请。

  1994年,大陆方面同意台湾媒体不间断地派记者来大陆采访(即驻点采访)。 1996年12月,国务院台办公布《关于台湾记者来祖国大陆采访的规定》,进一步下放审批权,使拥有台湾记者采访审批权的省市增加到12个,并将申请时间由过去提前1个月缩短为提前10天。

  2000年11月,迫于两岸新闻界的强大压力,台湾当局宣布开放4家大陆媒体记者赴台驻点采访。

  2001年2月,新华社记者范丽青、陈斌华赴台驻点采访,成为大陆首批赴台驻点采访记者。

  2002年12月,国务院台办对《关于台湾记者来祖国大陆采访的规定》进行修订,将台湾记者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深圳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采访的审批权,全部下放到各省、区、市台办和深圳市台办、兵团台办,国务院台办只受理、审批台湾记者来北京市采访和跨省区采访,并进一步简化手续,使台湾记者来大陆采访更加方便、快捷。

  2004年7月,台湾当局批准中国新闻社记者赴台驻点采访,使获准赴台驻点的大陆新闻单位增至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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