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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口岸首次直航台湾船舶今晨启航

2009年02月16日 13:46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江苏网南通二月十六日电:(张明江 葛卜峰)2月16日凌晨,随着一长声汽笛的鸣放,总吨位达64000多吨的利比里亚籍“源明”号船舶,由南通口岸缓缓离去,直接驶向其目的港——高雄港。

  2月15日下午,按照台湾海峡两岸直航有关管理规定和检疫要求,南通检验检疫局对船籍为利比里亚、船籍港为蒙罗维亚的“源明”轮,实施了检疫查验,经判定是没有染疫,签发了南通检验检疫局历史上首份《船舶出港卫生检疫证书》。这是两岸直航以来,南通口岸送出的首艘直航船舶,从此南通口岸告别了绕行第三方往返台湾的历史

  据了解,该轮船籍为利比里亚,船舶类型为集装箱船,隶属于台湾招商局的阳明海运有限公司,船长274.70米,航速14节,载重68600多吨,2月7日晚抵达南通口岸,在南通中远船厂作一周特殊检验并整修保养后,从南通口岸直航至高雄港,重新恢复其美洲集装箱航线。

  自《海峡两岸海运协议》签订以后,两岸资本并在两岸登记的船舶,经许可后可从事两岸间客货直接运输两岸,南通口岸被确定为两岸直航开放港口之一,这对于年吞吐量达1.32亿吨的南通港来说无疑是个机遇。南通港与台湾间往来货物主要是水泥熟料、化工原料等。此前,两岸未能实现直航时,货轮在两岸间航行必须绕行到韩国木浦或者日本石垣岛换领相关证件。两岸海运直航后,两岸间航程至少可以缩短1天的时间,还可减少燃油消耗、减少转船费用,从而降低船公司运营成本,有利于实现两岸互惠双赢,提高两岸的实力和竞争力。

  《海峡两岸海运协议》为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于2008年11月4日在台北签署,旨在实现海峡两岸海上客货直接运输,促进经贸交流,便利人民往来。根据《海峡两岸海运协议》相关内容,台湾方面开放基隆等11个港口,大陆方面共开放大连等63个港口,江苏省内连云港、南通等11个港口名列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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