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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发布台湾同胞在津就学、就医政策

2008年04月29日 14:12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广网4月29日天津消息(记者赵凯 张秀凤 通讯员杨斌)为切实解决在津台湾同胞就学、就医中遇到的困难,天津市台湾事务办公室与天津市卫生局、天津市教委,近日对台湾学生在天津中小学就学的招生办法、学籍管理、收费标准等做出明确规定,并指定医科大学总医院、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等12家医疗机构作为“天津市台湾同胞定点医院”和应急救治单位。

  近年来,随着台湾同胞在天津市投资的迅速增加和各领域交流的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台湾学生到天津市中小学就读,系统学习小学和初、高中课程,并取得相应的学历文凭。由于缺乏一个具体、统一的针对台湾学生的规定或办法,使台湾学生在学籍管理、收费标准等方面普遍遇到一些困难。在津台湾学生家长:“我们台胞的孩子来就读的时候,会遇到我们要到民办学校去就读的话有转学这方面的困难,都希望能够就近就学。因为我们不是义务教育的学生,所以经常会遇到学校不招收的问题。还有我们刚转学过来时候,没有配教科书给我们,还得让我们自己到外面去买,所以这点也给我们造成很大困扰。”

  在津台湾学生家长:“我们台湾的学生到天津来,因为我们刚到这边来学生得适应并不是很快能跟上这边的程度,有一些科目比如说语文方面、作文、书写上,希望给我们另外的辅导。”

  天津市现有常住台胞3183人,其中学生614人,包括中学生68人,小学生59人。为满足台湾学生就学需求,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本着“一视同仁、适当照顾”原则,天津市教委、天津市台办依据天津市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和有关政策,制定了《关于天津市中小学做好招收台湾学生管理工作的试行意见》,对台湾学生在天津中小学就学的招生办法、应出具的证明、学籍管理、收费标准等做出明确规定。天津市教委港澳台办公室主任张向阳:“新的办法里边规定,经批准设立的公办和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教育机构,原则上都可以接收台胞子女就读,要求各区县接收台胞子女就读的学校和幼儿园,都要有专门人员负责这项工作。要按照天津市本地学生入学、入园和升学的规定,给予台胞子女相同的国民待遇。”

  为切实解决在津台胞的就医问题,进一步改善天津市投资软环境,天津市卫生局与天津市台办共同指定医科大学总医院、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等12家医疗机构作为“天津市台湾同胞定点医院”,并由天津市卫生局、天津市台办统一制作、颁发定点医院标识牌。台胞定点医院同时作为台胞的应急救治单位。另外,为让更多台胞了解天津市医院医疗特色、服务内容和分布情况,天津市卫生局、天津市台办还将编撰《台胞就医指南》,免费赠送在津常住的台胞。天津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石岩:“从台湾同胞在天津就医过程当中,更加地明细就医的工作流程,进入医院以后他知道第一个找到哪里,更加便捷。同时在医院里边为了便于就诊更加方便,我们在医院地特需门诊,建立台胞就医门诊,由医院地专门的工作人员对就医的台胞进行导诊和提供医疗服务。下一步我们也想和台办共同为台胞发一些台胞的就医证和台胞就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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