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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制定《意见》做好中小学招收台湾学生管理工作

2008年04月23日 11:0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近年来,随着台湾同胞在天津投资的迅速增加和各领域交流的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台胞来到天津。目前,天津常住台胞3183人。

  为全面落实中央惠及台湾同胞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在津台胞的求学、就医问题,市教委、市台办制定了《关于天津市中小学做好招收台湾学生管理工作的试行意见》,做好台湾来津中小学生招收和培养工作。市卫生局与市台办共同研究,为台湾同胞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各医院要指定台胞就医的负责部门,帮助在津台胞办理就医相关手续。

  目前,在津的常住台胞中,学生有614人。本着对台湾学生实行“一视同仁,适当照顾,保证质量”的原则,天津制定《关于天津市中小学做好招收台湾学生管理工作的试行意见》。意见规定:公办小学招收台湾学生,按照区县教育局划定的学区片,实行适龄儿童在其居住地免试就近入学的办法。对选择在民办小学就读的台湾学生,学校应优先予以录取。公办初中招收台湾学生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优质高中初中部、民办学校的招生,应按照本区确定的招生办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台湾学生。

  台湾学生报考天津普通高中学校,应具备初中文化程度,并参加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天津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台湾学生,应纳入学校招生计划,并与天津学生实行统一招生,采取单独划定分数线适当降分录取的办法。对台湾学生执行与天津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

  市卫生局与市台办共同研究,确定12家医疗机构为台胞就医定点医院,并由市卫生局、市台办统一制作、颁发定点医院标志牌。台胞定点医院同时作为台胞的应急救治单位。在有特需门诊的医院,将特需门诊作为台胞就诊的专门诊室,台胞就医享受市民待遇。同时开辟台胞就医“绿色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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