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继可以在大陆投资办企业后,台湾农民也能以“个体户”的身份来大陆从事农产品经营活动了。2日,记者在扬州采访了刚刚拿到营业执照的台湾农民詹境福。老詹是去年12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相关规定以来,扬州首个,也是大陆首拨来自台湾的“农民个体户”。
扬州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台湾居民来大陆创业,都是投资办企业,到大陆当“个体户”挣钱,对于台湾居民来说,还是闻所未闻的事。国家工商总局去年规定,从2007年12月起,台湾农民可以在大陆11个省区的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申请成为个体工商户。而扬州为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的城市之一,台湾农民到扬州当个体工商户,无需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即可办理。
台湾省台中市农民詹境福获悉这一政策后,今年1月份来到扬州,在该市维扬区西湖镇中心村租了50多亩地,着手建设一家以农作物种植、休闲垂钓、农家游为主的农村庄园。(陈仁云 葛学涛 陈 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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