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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诞生首个来自台湾的“个体户”

2008年02月21日 09:5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扬州新闻网讯 (仁云 为华) 昨天,台湾农民詹境福接过市工商局维扬分局注册科工作人员送来的“扬州市维扬区台农农庄”执照时,兴奋不已,今后,他就能以“个体户”身份从事农产品经营活动了。据悉,台湾农民詹境福是去年12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相关规定以来,在我市诞生的来自台湾的“个体户”。

  台湾农民只需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就能以“个体户”身份从事农产品经营活动。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相关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从2007年12月起,台湾农民可以在大陆11个省区的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扬州作为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的城市之一,台湾农民到我市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无需经外资主管部门审批即可办理,江苏省仅我市和昆山两个城市可依此政策执行。

  台湾农民詹境福得知这一政策后,今年1月份,在西湖镇中心村租地50多亩,准备成立一家以农作物种植为主的农庄。维扬工商分局注册科工作人员获悉情况后,主动上门讲解办证程序和所需资料,安排专人进行联系和咨询解答,对其进行相关指导服务。詹境福提交了身份证明和相关场地证明后,维扬分局注册科经认真审查,很快就进入了相关登记办证程序。随后就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昨天,记者在台农农庄看到,这里有鱼塘,鱼塘上还建了不少供垂钓休憩的木棚,有整齐的蔬菜塑料大棚。詹境福告诉记者,蔬菜和鱼苗、鸭苗等基本是扬州地方品种,此外,他还从台湾带来了丝瓜、葫芦等蔬菜品种。

  目前,詹境福的台农农庄已投入资金200多万,其“农家乐”项目预计3月份建成对外营业,届时,扬州市民即可到此品尝有台湾特色的菜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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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阳艳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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