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李克强考察中国工商银行时强调,支持小微企业,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直接关乎“就业”这个民生之本。他提出,可以对国有商业银行专门负责小微企业信贷的部门给予适当的优惠金融政策。据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昨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促进就业鼓励创业,以稳就业惠民生助发展;通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用制度创新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决定清理规范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更好服务和便利群众。
【谈创业】
小微企业新招高校毕业生入职可享长期补贴
会议认为,面对今年就业压力加大的形势,必须采取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把创业和就业结合起来,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
会议确定,一是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一年以上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把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减免政策扩展到个人独资企业。将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1年社保补贴政策,由原定执行到今年底改为长期执行。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扩大到所有依法参保缴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
二是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改革。鼓励地方盘活闲置厂房等提供低成本的创业场所。
三是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由10万元或不足10万元统一调为10万元,个人贷款比基础利率上浮3%以内的部分由财政贴息并简化手续。
四是采取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的政策措施,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支持农民网上创业。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和离岗创业,对经同意离岗的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五是加大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允许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核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通过多措并举确保完成全年就业目标。
【谈投资】
境内外法人均可投资建设运营基础设施
会议指出,按照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开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重要的改革和制度创新,可以扩大民间投资领域,激发社会活力,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成经济发展“双引擎”。
会议通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一是在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展特许经营;
二是境内外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通过公开竞争,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获得收益;
三是完善特许经营价格或收费机制,政府可根据协议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并简化规划选址、用地、项目核准等手续。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可给予差异化信贷支持,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
四是允许对特许经营项目开展预期收益质押贷款,鼓励以设立产业基金等形式入股提供项目资本金,支持项目公司成立私募基金,发行项目收益票据、资产支持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拓宽融资渠道;
五是严格履约监督,保障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稳定市场预期,吸引和扩大社会有效投资。
会议指出,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一环,有助于为创业创新减负清障。会议决定,集中清理与部门审批事项相关的审查、评价、评估等中介服务。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部门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斩断利益关联;除法律规定外,审批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规范收费,强化监管,完善信用和考评体系,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公平竞争。 据中国政府网
特写
“特急文件老在有些部门‘转圈’”
“我们国务院的领导同志常常半夜拿到特急文件立刻就批了,但有些部门、地方的文件却经常在那里原地‘转圈’。这种现象必须坚决改变!”昨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对文件运转流程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常务会通过的文件,如无特别重大修改意见或其他特殊原因,7天之内必须下发。
李克强说,本次会议通过的文件都下了很大功夫,出台的措施也都比较“实”。“今天在座的都是国务院领导,确定通过了,就别再在各部门‘打转’了。”
他当场明确了一个文件运转流程“新制度”:常务会通过的文件,如果由部门联合印发,7天内必须下发;如果由国务院印发,没有重大修改意见的7天以内必须下发,需要协调修改的10天之内必须下发。
“常务会通过的文件,在哪个环节有拖着、卡着的现象,一定要就地消除!”总理说,“要坚决打破原来的规矩,不能让文件再在处长、司长那里一层一层地‘画圈’了。”
对于文件印发后的落实情况,李克强也提出硬性要求:不涉及保密的文件印发后,要马上公开上网,跟着就要有督察组,抓紧推动落实到位。
“千万不能让老百姓听到‘一声靴子响’,觉得自己要受惠了,结果等了半天,迟迟听不到‘第二只靴子落下来’,感受不到政策落地。”李克强形象地比喻道,“不能让国务院出台的文件变成‘空中楼阁’。” 据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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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成立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
国务院决定将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名称改为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担任协调小组组长。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成立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通知明确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在各地区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地方相关工作,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察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综合组设在国务院办公厅,从国务院办公厅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对外以“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通知要求,各专题组和功能组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拿出“啃硬骨头”的真招实招,抓好本领域改革的统筹,确保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特别要注重研究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加大指导、协调、督促力度,推动改革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 据中国政府网
千万不能让老百姓听到“一声靴子响”,觉得自己要受惠了,结果等了半天,迟迟听不到“第二只靴子落下来”,感受不到政策落地。
——李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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