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大弑师主犯将回黑龙江服刑目前在北京市外地罪犯遣送处;黑龙江为其户籍所在地
新京报讯 (记者朱燕)法大弑师案的主犯付成励被判处死缓后,于日前被送交北京市外地罪犯遣送处。不久后,他将被遣送至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的监狱服刑。
2008年10月28日晚,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大四学生付成励,携刀进入学院教室内,将准备上课的老师程春明砍成重伤,不治身亡。在案件侦办过程中,警方对付成励进行了精神鉴定,结论为精神正常。一中院审理后认为,付成励杀死程春明后,有自首情节。且平时表现良好,没有前科,酌情从轻判刑。2009年10月20日,付成励被北京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本报曾连续报道)。
目前,付成励已被暂时送交北京市外地罪犯遣送处。
据了解,付成励虽然住址在天津,但户口在黑龙江,按照司法部和公安部有关外地罪犯遣送的相关规定,他将在适当的时机,被遣送回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的监狱服刑。
长期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郑环宇表示,北京监狱有限,为此,刑期较长的罪犯,如无期,或者死缓等,一般都会遣送至户籍地服刑,而一年之内相对较短的刑罚则可以在京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