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入市”政策应缓行
国土部近期正在形成2010年新的土地调控政策。之前试点的农村集体建设土地入市有望继续推广。此举将有利于缓解土地供应紧张,打压居高不下的房价。(《济南日报》11月22日)
笔者留意到,新一轮的土地调控政策将不仅包括“农地入市”,还将出台相关囤地处罚等措施。但值得注意的是,仅有这些并不能根本解决高地价和高房价问题,而且可能会出现不少后遗症、并发症。
农村集体建设土地一旦流入市场,变成商品房或是别墅,看似土地升值了,但与此同时农村土地也会随之流失,一些农民可能会面临与城市居民一样成为“房奴”的命运。并且,在利益的驱动以及监管不力的情况下,耕地也可能改头换面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这将直接危及18亿亩基本农田这一红线。
事实上,现在一些地方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几成虚设,有些部门官员未经任何审批手续,便以各种名义强行“征用”村民土地,为招商引资鸣锣开道,满足开发商土地和官员政绩需求,自己也可以从中渔利。近些年来频繁发生的土地腐败案件就是明证。
何况,按目前情况,土地供应并非不足。有数据显示,包括万科、龙湖等在内的40家全国开发商于2003年至2009年在全国12个城市获得的270块住宅土地中,目前“在售”和“售完”的地块占43%,剩余57%的土地尚未形成实际供应。而2007年的18个“地王”项目,有4个项目退地,还有7个项目处于待开发阶段。
更为重要的是,我国现行征地制度本来就存在诸如征地范围太宽,难以约束政府滥用征地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产权模糊,以及对于政府违法征地及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缺乏有效制裁救济措施等缺陷。基于这些因素考虑,“农地入市”政策应缓行。(叶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