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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首次为野兽撒野埋单 首份补偿款下月发放

时间:2009-11-14 10:28  来源:京华时报

  京郊农户的庄稼再遭野猪等6种野兽毁坏,将最高可获得政府80%的经济补偿。昨天,记者从市野生动物保护站了解到,自《北京市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损失补偿办法》实施后,已有昌平、平谷等6个山区县的受损单位或个人提出了补偿申请。首批补偿款将于12月份由政府发放。 

  在京郊山区,野猪、獾等毁坏庄稼的情况十分普遍。据市野生动物保护站站长王民中介绍,每年秋季是野生动物下山毁损庄稼的高发期。根据统计,从今年9月份开始,昌平、平谷、门头沟、延庆、怀柔、密云6个山区县都陆续接到了受损单位或个人提出的经济补偿申请。

  “从申报情况来看,野猪毁地的现象最严重,獾的数量也比往年要多。”王民中说,除了野猪、獾毁地,部分区县还发生了老鹰、豹猫、黄鼬偷袭家禽的事件。但到目前为止,全市还没有野生动物伤人的事件发生。

  农户损失可赔八成

  延庆县园林绿化局生态站薛站长说,延庆县野猪、獾毁地的情况时有发生,其中,井庄镇的一户农民在秋收季节,六七亩玉米地被野猪拱得几乎颗粒无收。

  一方面野猪、獾等大量繁殖,破坏力加大,另一方面村民还不能以保护庄稼为借口捕杀野生动物。因此,市政府于今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北京市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损失补偿办法》,野猪、狼、猪獾、狗獾、豹猫、黄鼬6种野兽以及金雕、猫头鹰等猛禽,造成农作物损毁、家禽家畜受伤或者死亡的,当地政府最多给予80%的损失补偿。

  补偿意见公示10天

  王民中介绍,目前,6个山区县的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正在对乡镇上报的材料进行核实。核实完毕后,对申请人的补偿意见将在其所在的村民委员会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再由当地林政部门向申请人一次性发放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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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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